为了促进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和地位,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标志设计方案。
一、标志名称
中文标准名称: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英文标准名称: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planning and design general institute,MWR
二、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结构简洁,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富有时代精神。
(二)形象生动地体现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特点,体现"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三)作品应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旗帜、建筑物外观、各类印刷品、证章等。
三、应征者资格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标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四、投稿要求
(一)征集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联系人:袁玲;联系电话:010-62070514或010-62033377转6102。
(二)投稿作品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电子稿件电邮至:yuanling@giwp.org.cn,以"标志征集"作为邮件主题。纸质稿件一律采用A4彩色稿(手工和电脑绘制均可),在信封正面注明"标志征集",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办公室,邮编:100011。寄送的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投稿作品需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标志应征承诺书"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稿应配有文字说明(500字以内),阐述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并提供大型和小型两种延展设计。
五、评审和奖励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通过水利部网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评出入选作品1件,入围作品5件,奖励入选作品设计者人民币10000元,奖励入围作品设计者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按国家税务规定代扣所得税。)
六、特别声明
(一)应征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后果由作品提供者承担,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凡入选、入围作品,其著作权归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所有,并且可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应用到各种形式宣传品上。应征者一次性、不可撤消、无条件地将其对作品的著作权全部转让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四)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