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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河县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

发布: 2008-2-25 09:59 | 作者: - | 来源: 超平面华人设计网 | 查看: 37次


  为更好的展示精河县广播电视台的崭新风貌,增加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精河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精河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要突出红、绿、蓝电视三基色。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于艺术想象力、富于时代气息、便于记忆和识别。 
 
  3、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文。 
 
  5、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设计台标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D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台标图案必须填色,无需装裱。 
 
  2、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3、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 
 
  4、来稿应另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 
 
  5、台标图案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并签定《精河县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由精河县广播电视台按照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6、应征参评作品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7、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 
 
  8、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精河县广播电视台。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有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三、作品投递: 
 
  1、应征作品请寄往: 
 
  地址:精河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部收 
 
  邮编:833300  联系人: 陈志伟  杨秋荣 
 
  联系电话:0909—5336662 
 
  2、来信请在信封注明“台标征集稿件”字样 
 
  四、评选办法: 
 
  1、经审定确定中选作品,择时向社会公布 
 
  2、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元,其它入围作品设计者可获得一定价值的奖品。 
 
  精河县广播电视台 
 
  2008年2月20日

  信息原址http://www.xjjh.gov.cn/Article/gov/zfwj/jzbf/200802/3770.html

TAG: 新疆 征集 精河县 电视台 台标

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08-6-21 15:18:42
你们这些冒牌,标志有点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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